论梦里杀人,有人比曹操厉害千倍
曹孟德梦里杀人之事,杨修看得明明白白。
“丞相非在梦中,君乃在梦中耳。”
杨修老干些众人皆醉我独醒的事,于是就被曹操醒着杀了。
一个人每天要这样搞,那恐惧之大,实在无边,肯定睡觉都要睁着眼睛。
以至于我常常怀疑,他老人家的头疼病,是缺觉所致,华佗取脑髓的办法,不如给几片安眠药。
但这其实并不符合曹公本色。
看曹操诗集,他是浪漫派诗人,最胸怀天下,最有宇宙观念。
那激情,排山倒海,绝非郭芙蓉的排山再倒海可比。
那胸襟气魄,可吞日月,也绝非武侯那点“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”的破事可比。
而且,曹操是率性自然,很有幽默感的。他乐起来,会忘乎所以,一头扎到菜汤里。那天真劲!
他也最善于培养死忠,这如果德行不够,没有价值观吸引,恐怕不行。
他也够大胆,够顽强,能深入不毛之地远征乌桓,能败了不败,愈败愈勇,就像华容道的大笑三声。
政略啦,军略啦,不必多说,反正他高卓之处极多,既不是吓大的,吓死的,也不像传说中的那么小肚鸡肠。
只能说,他生在尔虞我诈的抢食时代,不可能不讲点厚黑。也不可能不这个大佬有点冷。
姑且当曹操的梦中杀人为真吧。
老罗写曹操半真半假,惟妙惟肖,就连这事都入木三分,令人发笑。
我梦里“好”杀人哦,你们别靠近。
然后蹬被子,杀了好心的服务员(近侍)。
醒了,打哈欠,揉眼睛,装糊涂,谁杀了我的人?
听到是自己杀的,恍然大悟,你看看,我就说嘛!
但是曹操这招,比起加拿大的一位先生,还是差远了,简直不可相提并论。
且说1987年,加拿大安大略省的肯尼斯·帕克斯先生,有一天夜里,忽然就爬起来,穿好衣服,驱车20公里,奔向岳父岳母家了。
他事先并没说他梦里好杀人,也不搞蹬被子那一套,直接就把岳父岳母害了。
一个用轮胎砸的,一个是勒死。
然后,他那边的陪审团就给出裁定:肯尼斯·帕克斯是梦游行为,无罪释放。
于是消息传出,大家都哆嗦起来。陪审团也在梦游,这么多曹操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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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九鸦
图/网络